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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摩托车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30    阅览:

为进一步维护校园交通安全,打击无牌无照、无驾驶证等驾驶摩托车违法行为,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校园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15年10月26日-2016年1月16日

二、整治对象

1、无合法标识号牌和行驶证的两轮、三轮和轻便摩托车。

2、以蓄电池作为动力装置驱动或蓄意改装,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摩托车。

3、冒用、借用、套用牌证或超过使用年限的摩托车。

4、无合法手续、来源不明的摩托车。

5、无相应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包括电动摩托车)的行为。

6、对在学校公共场所停放的无牌照摩托车。

7、有其他违法、违章的行为的。

三、处罚与要求

1、学校将不定期配合公安机关进入校园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对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作出处罚。

2、学校将随时对教学楼和学生宿舍楼宇附近放置的无牌证摩托车统一集中存放,长期放置和清理的车辆,当事人要在一个月内携带相关手续或所在学院学办开具的证明认领,否则学校会在相关部门监督下进行处置。

3、对于学生领回后的违规摩托车辆,在学院监督下必须变卖或处置,不按照要求进行处置的给与相应的处分。

4、学校将严禁无牌照摩托车进出校门。

5、驾驶摩托车要严守交通法规,校园内要低速行驶,禁止鸣号,谨防事故发生。

请各单位、各部门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醒有关人员妥善处置不符合规定的摩托车。严禁违法购置、驾驶摩托车。

学生工作处

安全管理处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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